证券代码:601279股票简称:英利汽车公示序号:2023-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1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长春市英利汽车工业生产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园区非凡街道2379号企业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林上炜老先生组织。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并决议,大会的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苗雨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企业高管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侓师:田雅雄、夏英英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和列席会议人员均具备合法的资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市英利汽车工业生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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