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证劵名字:宜宾纸业序号:临2023-06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职工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信及核稿方法对提案进行审议,会议报告已经在2023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传出。此次会议应参与决议公司监事7人,具体参与决议公司监事7人,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职工监事决议提案状况
表决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有助于推动企业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此同时公司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制定真实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关系公司监事:徐虹、吴奥对该议案展开了逃避。
决议状况:5票赞同,0票反对,0票放弃。
该议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监事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93证劵名字:宜宾纸业序号:临2023-059
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信及核稿方法对提案进行审议,会议报告已经在2023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传出。此次会议应参与决议执行董事8人,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8人,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提案状况
1.表决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工作中的延伸性和有效性,允许报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增加6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
关联董事:陈洪、张晓忆、钟道远、熊曙佳对该议案展开了逃避。
决议状况:4票赞同,0票反对,0票放弃。
2.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确保企业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工作中的延伸性和有效性,允许报请股东会将其对于股东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相关的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增加6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
股东会
证券代码:600793股票简称:宜宾纸业公示序号:2023-061
有关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
提升临时性提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相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会举办时间:2023年12月11日
3.除权日
二、提升临时性提议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议程序流程表明
企业已经在2023年11月24日公告了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举办工作的通知,独立拥有44.87%股份的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11月30日明确提出临时性提议并书面形式递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性提议具体内容
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于2023年11月30日接到公司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预计于2023年12月11日举行的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由于企业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的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期满,为了确保企业本次发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顺利开展,建议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相关的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增加6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除增加以上有效期限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会改变。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2)。以上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需要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三、除了以上提升临时性提议外,于2023年11月24日公示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宜不会改变。
四、提升临时性提议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办日期:2023年12月11日14点00分
举办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工业产业园区,企业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3年12月11日
至2023年12月11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三)除权日
原通知股东会除权日不会改变。
(四)股东会提案和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1、表明各提案已披露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此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提案1、3早已公司在2023年11月23日举行的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2早已公司在2023年11月23日举行的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其《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布的相关公告及文档。
提案4早已公司在2023年12月1日举行的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5早已公司在2023年12月1日举行的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其《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布的相关公告及文档。
2、特别决议提案:3、4、5
3、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1、3、4、5
4、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宜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日
●上报文档
有关提升宜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临时性提议的函
配件:授权书
授权书
宜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兹委托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本人)参加2023年12月11日举行的贵司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时间:时间日期
备注名称:
受托人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3证劵名字:宜宾纸业序号:临2023-062
有关增加企业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
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通知
宜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1日举办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现象
公司在2022年11月3日举办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提案,以上提案已经于2022年11月22日举行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依据上述决定,企业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的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全权负责申请办理相关的事宜的有效期为企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有关提案的时候起12月,即期限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1日。
二、增加企业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状况
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中的延伸性和有效性,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在2023年12月1日举办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允许报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相关的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增加6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除增加以上有效期限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会改变。关联董事对该项提案展开了回避表决。
三、独董独立意见
此次企业增加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事宜,系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我们同意企业增加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依据该事项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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