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金”)、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业务整体迁移三方协议,本公司将自2024年7月30日起增加华源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终止与中植基金的合作。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购买的基金,自2024年7月30日起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基金如下:
自2024年7月30日起,投资者可按照华源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华源证券的规定。
投资者通过华源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或可享受费率折扣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华源证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开通转换业务。
2、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业务;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2只基金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相关公告。
3、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4、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5、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05-8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定期传播有价值的商业资讯、评论和分析,提供深度的商业趋势分析、市场洞察、行业深度研究以及全球市场分析。商业时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服务。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邮箱:Jubao_Times@163.com。
商业时报所刊载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邮箱Jubao_Times@163.com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7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