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股票简称:明微电子公示序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7月1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园区小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商务大厦11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除权日的总市值为110,064,640股,在其中,公司回购专户股权值为3,511,859股,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故企业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股权总数为106,552,781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王乐康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郭王洁女性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别的管理层均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定<企业章程>并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和提案2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已经获得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已经获得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广东华商法律事务所
侓师:周燕、张哲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决议提案以及决议程序流程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而所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定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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