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股票简称:美芝股份公示序号:2024-049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2024年7月8日(星期一)在下午14:30;
2.召开地址:深圳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深圳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公司(下称“企业”或“美芝股份”)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法:此次股东大会决议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老总何伏信老先生;
6.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金额为58,918,500股,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数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3.5424%。
在其中:当场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金额为58,900,000股,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数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3.5288%;根据网上投票方法参与股东会股东共3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金额为18,500股,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数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37%。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方法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金额为18,500股,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数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37%。在其中根据网上投票方法参与股东会股东共3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金额为18,500股,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数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37%。
董事、监事及董事长助理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余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北京大成(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结果如下:
(一)以普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8,337,6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99.9967%;抵制6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033%;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0%;逃避40,580,300股,关系公司股东广东省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对于此事提案回避表决。
在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为:允许17,900股,占该等公司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96.7568%;抵制600股,占该等公司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3.2432%;放弃0股,占该等公司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0%。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大成(广州市)法律事务所。
(二)侓师名字:卢充沛、欧铭希。
(三)结果建议: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会议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大成(广州市)法律事务所关于企业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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