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股票简称:浙能电力公示序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03号杭州西溪宾馆集贤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虞国平先生组织,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会议的召开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应邀出席4人,执行董事刘为民、曹路、胡敏、吕洪炳、赵明川由于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魏峥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3、提案名字:2023年度独董个人工作总结
4、提案名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提案名字: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提案名字: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提案名字:有关执行董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及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8、提案名字:有关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及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9、提案名字:有关决议企业2023年年报及引言的议案
10、提案名字:有关分公司2024年度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流程的议案
11、提案名字:有关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杭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李振江、曹雪莹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19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23股票简称:浙能电力公示序号:2024-023
浙江省浙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职工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省浙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此次会议报告于2024年6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传出。
(三)此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举办。
(四)例会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真实参加公司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会议审议通过下列提案:
1、有关竞选企业监事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职工监事决议,竞选刘柏辉担任公司监事长。
决议状况:3票允许、0票放弃、0票反对
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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