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股票简称:鼎阳科技公示序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06月0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顺通工业园区1栋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秦轲老先生组织;
2、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及网上投票的形式进行决议;
3、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逐一表明未参加执行董事以及原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逐一表明未参加公司监事以及原因;
3、企业董事长助理刘厚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均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首次公开发行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实施方法和地址、调节投资结构及延期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归属于普通决议提案,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刘清雅、胡江奇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根据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鼎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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