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股票简称:兴民智通 公示序号:2024-023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并没有变更或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议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基本概况
现场会议时间是在: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在下午15:30
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4年5月23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5、会议主持:老总高赫男老先生
6、会议的召开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共15人,意味着股权82,907,72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3.3599%。
1、现场会议状况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共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2、网上投票状况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投票的公司股东共15人,意味着股权82,907,72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3.3599%。
3、中小股东参加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参加此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4人,意味着股权42,907,726股,占公司股权数量6.9142%。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企业聘请的广东省知恒(深圳前海)法律事务所印证侓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并获得了下列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82,897,7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抵制10,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42,897,7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7%;抵制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允许82,897,7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抵制10,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允许82,894,7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抵制13,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允许42,894,7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抵制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82,302,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95%;抵制605,6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30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允许42,3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85%;抵制605,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1.41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独董个人述职状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本年度履职进行了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省知恒(深圳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觉得本次股东大会集结、举办程序流程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部门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决议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六、备查簿文档
1、兴民智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广东省知恒(深圳前海)法律事务所有关兴民智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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