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股票简称:万安科技公示序号:2024-04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举办;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动、否定提案的现象。
一、召开和集结状况
1、召开时长:2024年5月8日(星期三)在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主持:老总陈锋老先生
4、召开地址:万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楼602会议厅
5、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结合公司列席会议公司股东签字及授权书,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为6名,代表有投票权股权255,339,926股;依据网上投票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为14名,意味着股权1,282,893股,总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为20名,代表有投票权股权256,622,8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5024%。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6人,意味着股权4,517,7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419%。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意味着股权3,234,8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744%。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4人,意味着股权1,282,8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75%。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印证侓师出席了大会。
三、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56,615,219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抵制7,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4,510,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318%;抵制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8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允许256,609,819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抵制13,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允许4,504,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7122%;抵制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878%;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允许256,608,619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抵制14,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允许4,503,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857%;抵制1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14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监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有效期的议案》
允许256,607,719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抵制15,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允许4,502,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658%;抵制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4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允许255,373,2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抵制1,249,593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允许3,268,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2.3403%;抵制1,249,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7.6597%;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5、《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6、《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7、《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允许255,833,6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5%;抵制7,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放弃781,593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46%。
允许3,728,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2.5312%;抵制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82%;放弃781,593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3006%。
四、律师见证状况
1、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印证侓师:许洲波、章磊中
3、总结性建议: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觉得,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有关浙江省万安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万安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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