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股票简称:井松智能化公示序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合肥市井松智能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38)。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股份回购,用来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2,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为总额不超过40元/股(含),复购时限为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后股份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企业并未开展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一)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股份回购,用来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企业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2,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为总额不超过40元/股(含),复购时限为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后股份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2)、《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38)。
二、执行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企业并未开展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复购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市井松智能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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