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股票简称:龙迅股份公告序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龙迅股权”)于2023年3月9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最大总额不超过103,028.10万余元(含本数)的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时不得超过12月,在前述信用额度及时限范围之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并且于到期时偿还至募资重点帐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3月11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
一、设立募资现金管理业务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状况
前不久,集团公司设立了募资现金管理业务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详情如下: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上帐户将专门用于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清算,不容易用于存放非募资或作为其他用途。
二、风险管控措施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支付结算业务流程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商品运作情况,若发现或判定有不利条件,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操纵经营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事项监督机构,应当对企业现金管理业务事宜进行审计和指导;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对企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查验;以上现金管理业务商品到期时将及时转到募资三方监管协议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并告知承销商;企业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募资现金管理业务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对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要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与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运营,有效管理经营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也不会影响企业募投项目的进行和建设进程,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企业对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类资产的资本增值,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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