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股票简称:福地煤业公示序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新疆省福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分别在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3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允许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新疆省精东塑机煤业有限公司(通称“精东塑机煤业”),资产重组结束后,精东塑机矿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其全部资产、债务、利益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公司承接,与此同时,精东塑机煤业持有的新疆省天华煤业有限公司68%股份、新疆省荣景煤业有限公司43%股份、新疆省怡盛华煤业有限公司19%股份,将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的办理手续,精东塑机煤业对外股权投资属于我们公司,企业将成为运营主体对吸收资产和项目进行管理方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4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4年2月1日,企业获得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新市区)市场监管局授予的《登记通知书》((市场监督)登字[2024]第4190号),进行对华贸易兴矿业的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到此,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精东塑机煤业事宜已全部完成。因为精东塑机煤业被资产重组前应企业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告已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此次资产重组有益于网络优化公司管理结构,降低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合乎公司战略规划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将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实质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省福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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