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8股票简称:一彬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4-00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公司及子公司受权对外开放最大担保余额已经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0%,请投资者充足关心担保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宁波一彬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举办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做出如下决定:允许企业及下属公司预计为银行授信里的股权融资给予不得超过16.97亿的贷款担保,包含新增加贷款担保及原来贷款担保贷款展期或续险,在相关额度内能够翻转应用,在其中预计为负债率70%之上被担保对象给予累计不超过5.93亿的贷款担保。以上担保范围包含但是不限于申请办理融资担保业务产生的融资类贷款担保及其日常运营所发生的履行合同类贷款担保。贷款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质押、质押贷款等。在相关信用额度范围之内,公司及下属企业因业务流程需办理以上担保范围内业务流程,不用再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信用额度范围之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落实措施相关的事宜和签定以上担保额度里的相对应文档。以上授权有效期为公司发展2023年第四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毕之日起计算。以上对外开放担保额度都是基于公司现阶段业务开展情况的预估,假如自然年度企业新增加分公司,或生产运营具体情况产生变化,企业及下属企业内部可以进行担保额度调济,但调济发生的时候负债率为70%之上被担保对象仅可以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负债率为70%之上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相关股东会审核范围之内,公司近期执行以下贷款担保:企业为吉林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长华”)、郑州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郑州一彬”)、广州市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州市翼宇”)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分行给予最高额各自金额为贰仟万余元、贰仟万余元、肆仟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此次企业为下属企业执行担保详情如下:
企业:万余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吉林长华
1、名字:吉林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81691036837Q
3、成立日期:2009年9月9日
4、公司注册地址:吉林公主岭开发区东胜路5号
5、法人代表:王建华
6、注册资金:800万余元
7、业务范围: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的生产、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原材料、模具销售,装卸搬运、搬家运输,从业商品的外贸业务,工业厂房、场地租用,机械设备租赁。
8、是否属于失信执行人:否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性: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产权年限及控制关系的程序框图
11、关键财务报表
(二)郑州一彬
1、名字:郑州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58763262H
3、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8日
4、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经济开发区(郑州市国际物流园区)菊芳路东段路北
6、注册资金:3,000万余元
7、业务范围:汽车零部件、五金冲压件的生产与销售;汽车美容装饰件及仪表盘件装饰图案;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三)广州市翼宇
1、名字:广州市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585664696E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3日
4、公司注册地址:广州花都区炭步镇汽贸城江北路3号
6、注册资金:500万余元
7、业务范围: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生产制造(没有车辆发动机制造);进出口业务(专营店专控商品以外);技术进出口。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企业为吉林长华、郑州一彬、广州市翼宇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分行给予最高额各自金额为贰仟万余元、贰仟万余元、肆仟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签订方担保人:宁波一彬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贷款利息、罚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等实现债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两倍贷款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贷款利息、罚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等实现债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两倍贷款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提升但实际超过最大债务限额的一部分,担保人自行担负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动但实际超过最大债务限额的一部分,担保人也同意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4、担保期限:
(1)担保人担保期限为主导协议约定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主合同规定负债分笔到期,则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2)债权人与借款人就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达到贷款展期合同的,担保人担保期限自贷款展期协议书再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3)金融机构承兑汇票承兑、进口的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贷款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垫款账款的时候起2年。
(4)金融机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担保期限为贴现票据期满的时候起2年。
(5)如果发生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或主协议约定事宜,造成主合同项下负债提早到期,担保人担保期限自负债提早期满的时候起2年。
5、担保额度:
四、股东会建议
此次企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公司发展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运营正常的,因而此次执行担保风险较小。与此同时,此次贷款担保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有利于得到业务发展资本金,根据公司共同利益,为股东营造良好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现象。
五、总计对外担保及贷款逾期贷款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含企业对员工提供担保、下属企业为提供担保、下属企业为下级提供担保)最大担保余额金额为138,4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比例为188.46%);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余额为rmb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0.00%)。到目前为止,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无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
六、备查簿文档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3、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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