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证券简称:丰山集团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3649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7日(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裁殷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259,85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9%;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陈亚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23,42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3%;公司股东顾翠月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股东顾翠月女士与陈亚峰先生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收到股东及董监高发来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止2024年1月3日,殷平女士、陈亚峰先生、顾翠月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此期间殷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1,596,600股;陈亚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1,211,000股;顾翠月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406,700股。
2023年12月29日,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未准确统计挂单数量且未及时撤销导致交易被动成交,陈亚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90,000股,陈亚峰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211000股,超过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计划减持数量范围,超减持计划数量减持11,000股;顾翠月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80,000股,在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406,700股,超过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计划减持数量范围,超减持计划数量6,700股。
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发现误操作后第一时间向公司说明本次超数量减持事项系误操作导致。经公司核查,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不处于窗口期,未构成短线交易,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的情形。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陈亚峰先生其他方式取得的78,400股公司股票系股权激励授予。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表格为各股东在减持计划公告日(即2023年6月17日)之持股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1、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以截止2024年1月2日公司总股本162,311,914股计算。
2、相关数据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1、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未准确统计挂单数量且未及时撤销挂单导致交易被动成交,致使减持数量超出减持计划数量范围。其中,陈亚峰先生超出减持计划数量11,000股,顾翠月女士超出减持计划数量6,700股。
2、陈亚峰先生此次超计划数量的减持,未违反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的承诺。
3、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收到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出具的《关于误操作超计划数量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超数量减持事项系误操作导致,非主观故意,并就违规减持事宜进行深刻的自查和反省,对本次操作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表示在未来减持时,也将会加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沟通,加强对个人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承诺将本次超过减持计划数量的总计17,700股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操作情况并提醒其他
相关人员。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裁殷平女士实际减持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数量。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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