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8股票简称:华纺股份公示序号:2023-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1月2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东营市南海一路118号华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大会以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由老总盛守祥组织,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7人,执行董事闫英山、苏德民因国家公务无法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王国栋因公务活动无法参加;
3、董事长助理丁泽涛出席了会议;一部分管理层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企业公司章程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3、提案名字:独董工作规范修改案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市)公司
侓师:赵清、牛力冲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理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的决议程序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30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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