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8股票简称:国恩股份公告号:2025-00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份回购基本方案
2024年3月8日,青岛国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集中招标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当的时间回购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取消。回购股份总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82元/股(含)(由于公司2023年股权分配已经实施,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3.8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上月底的回购进度。公司股份回购进度现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股份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最高成交价为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5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130元、271元、978.81元(不含交易费用)。
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024年4月16日、17日,公司员工在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误操作,购买公司股份66700股,金额129.4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10月8日,部分股份回购价格超过23.82元/股,部分股份超过90800股,金额216.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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