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0证券简称:金帝股份公告号:2024-085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线下股票认购,上市股数为15、940、000股。
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94000股。
●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因为2024年12月21日是非交易日,所以推迟到下一个交易日)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3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3]1471号),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776、667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219、106、667股,其中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为170、067、1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7.62%。;无流通限制和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4903952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3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4人,相应股份1594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2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目前的限售期即将到期,这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2月23日上市流通。
二、限售股上市流通形成以来,公司股本数量发生了变化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以来,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和公积金增加而改变股本数量。
三、本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等相关文件,限售股东对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股东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持有限公司、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澳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聊城新创源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也不得回购。
在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实际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21年12月21日公司股东名单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公司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公司不得回购该部分股份。企业将依法办理股份锁定手续。
2、当企业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实施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和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配合公司及时、充分履行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减持股份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企业将遵守这些规定和要求。
3、在限制股份流通和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公司不得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结束(如不是交易日,则为未来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的,上述发行价格为除权利和利息分配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辞职等原因拒绝履行承诺。
3、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我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我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果我在任期届满前离开,我也将在任期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承诺。
4、当我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我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和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在减持股份时,我将配合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减持股份有新规定和要求的,我将遵守这些规定和要求。
5、在限制股份流通和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之日,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东在限制期内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影响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认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和股东承诺的内容;拟终止限售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的相关承诺;本公司关于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9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27%。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二)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
(三)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表如下: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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