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证券简称:恒星科技公告号:202407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类型是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总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1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述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2024年半年度股权分配。根据2024年8月31日公布的《公司回购报告》,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3.13元/股调整为3.08元/股。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述《河南恒星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完成,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1.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2024年9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3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最高交易价格为2.16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2.13元/股,总交易金额为4、999、49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见超潮信息网公司披露。(www.cninfo.com.cn)上述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份回购实施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底的回购进度;股份回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有关披露义务,详见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2日。(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20787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最高成交价为2.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1元/股,总成交额为50.095.429.04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万元(含)。
二、股份回购实施与回购方案无差异的说明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与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
三、在回购实施过程中,有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之日前一天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
四、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0股、787股和482股。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本结构,预计股本结构将发生以下变化:
注:公司股本结构的具体变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登记为准。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或上市公司的地位。
六、回购过程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时间、股份回购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如下:
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回购的股份目前存储在公司回购的特殊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将用于出售。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功实施上述目的,已回购的股份将被取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市场变化,及时安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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