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号:2024-10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吉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阶段>《关于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摘要的议案》<第三阶段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提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2年10月15日及2022年11月1日披露。(www.cninfo.com.cn)上述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上(www.cninfo.com.cn)《关于完成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转让的公告》已披露。
2023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3年11月17日披露。(www.cninfo.com.cn)上述《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公告》。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于2024年11月16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指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导1-主板上市公司标准经营、广州吉泰化工有限公司第三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的标的股份来源。2022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2022年11月1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894、989股以非交易转让形式转让给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专户占转让时公司总股本的1.58%。
根据广州吉泰化工有限公司第三阶段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持续36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并公告最后标的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12个月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为24个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于2024年11月16日届满,解锁期为2024年11月17日,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共29474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但仍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和广州吉泰化工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以下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限。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公告最后标的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名称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未延期的,自行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
在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2/3(含)以上股份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未延期的,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前一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2/3以上(含)股份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日可延长;
4、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因公司股票暂停或窗口期短而无法在存续期到期前全部兑现,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2/3以上(含)股份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继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相关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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