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3股票简称:康希通信公示序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4年8月23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且于2024年9月10日举办2024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情况提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6,000万余元(含),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公司组织结构具体变化情况以后面执行情况为标准。复购期限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6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5)及2024年9月14日公布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33)。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回购股份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企业现就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已回购股份269,619股,占公司总股本424,480,000比例为0.0635%,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3.70元/股,最低价位为12.71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350.00万余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以上回购股份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高新科技(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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