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3股票简称:信宇人公示序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19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4,000万余元(含),购买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用以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方案,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34.68元/股(含)。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07)。
依据《回购报告书》要求,如企业在复购时间内执行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资及其它除权除息事宜,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的时候起,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适当调整回购价格限制。因为公司执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权价格上限由总额不超过34.68元/股(含)调整至总额不超过34.48元/股(含)。详细情况详细企业2024年6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6)。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状况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股份1,002,051股,占公司总股本97,754,388股比例为1.0251%,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23.68元/股,最低价位为12.71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20,034,661.49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以上回购股份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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