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股票简称:华统股份公示序号:2024-10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华统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8月19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适用于中后期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价钱总额不超过21.31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复购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占比以复购结束后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复购期内,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企业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7,900股,约总股本的0.08%。本次回购股份最大卖价为1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8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4,998,994.0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合乎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均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实际说明如下: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华统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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