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55股票简称:德昌股份公示序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宁波市德昌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8月27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允许企业新增加控股子公司宁波市德昌科技公司(下称“德昌高新科技”)做为募投项目“德昌电机年产量300万部EPS汽车发电机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主体,提升建设主体后,企业根据实际需要,以贷款方式拨款募资至德昌高新科技专用账户应用,切实推进募投项目的执行,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申请办理设立专用账户、签定监管协议及其贷款事宜的具体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1)。截至本公告日,德昌高新科技已开设专用账户并会同企业、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行签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1〕3062号《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审批,企业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5,000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元,扣减包销和证券承销花费104,875,000.00元(没有进项税)、别的发行费25,347,836.80元(没有进项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1,487,277,163.20元。以上募资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早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信大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以上募资储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布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示序号:2024-040)。
二、此次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和四方管控协议的签署状况
为加强分公司德昌科技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企业将“德昌电机年产量300万部EPS汽车发电机产业化项目”一部分募资存放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行开办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金额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明确),并会同企业、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2024年9月17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三、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德昌高新科技(以下简称为“招标方一”)、企业(以下简称为“招标方二”)与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为“承包方”)及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丙方”)于2024年9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方二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为574908418810000,截至2024年9月17日,专用账户余额为0万余元。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德昌电机年产量300万部EPS汽车发电机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应用,不可储放非募资或是作为其他用途。
2、按照相关管控、自我约束要求执行内部的程序并得到丙方批准后,甲方可在外部决定授权范围内将专用账户里的一部分钱以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现金管理业务投资理财产品方式储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储放方法、储放帐户、储放期限等信息内容及时联系丙方。招标方服务承诺上述产品提前兑取、期满或进行转让后把资金立即转到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并告知丙方。上述情况商品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可可以从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再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招标方及乙方应保证上述产品不可质押贷款,商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如可用)不可储放非募资或是作为其他用途;与此同时,乙方应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丙方给予上述产品受到限制状况及对应的交易状态,甲方公司受权承包方可向丙方给予上述情况信息内容。
3、双方理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4、丙方做为招标方一的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事宜做好本职工作,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要同时检查专用账户存放状况。
5、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马齐玮、唐青或其它项目组成员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打印招标方二专用账户及招标方二募资涉及到的有关帐户(包含现金管理业务帐户,专用账户以及相关帐户下面称为“帐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提供所需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帐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帐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丙方开具的证明信。
6、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详细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7、承包方依照招标方资产划付申请办理开展划付时,应审批甲方支付申请是否满足乙方付款规定,印章是不是和共管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相符合。
8、招标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达到发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收益(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招标方二及承包方必须在下单后5个工作日后立即以发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支出明细。
9、丙方有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承包方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10、若承包方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则甲方应依照丙方规定随同其前去承包方获得银行对账单。
11、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专用账户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与调研帐户情况的,招标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定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四、备查簿文档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市德昌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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