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5股票简称:瑞晟智能公示序号:2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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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晟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4年8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老总、经理袁峰老先生《关于提议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袁峰老先生建议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详情如下:
一、建议人的相关情况及建议时长
1、建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老总、经理袁峰老先生
2、建议时长:2024年8月21日
二、建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地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老总、经理袁峰老先生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企业价值的认可,维护保养广大投资者权益,加强投资人对企业的自信心,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紧密联系,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袁峰先生向股东会建议,企业以自有资金复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合时间将购买的股权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建议人建议具体内容
1、复购股份的种类: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处:不久的将来适合时间将购买的股权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3年之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还没有所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消。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3、回购股份的形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股东会根据回购股份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还是要以企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为标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2,000万余元(含);
6、复购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7、复购时限:自公司表决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四、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
建议人袁峰老师在建议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
五、建议人们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建议人袁峰老师在复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执行股权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建议人服务承诺
建议人袁峰老先生服务承诺:将积极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并将会对公司回购股份提案投反对票。
七、风险防范
企业将尽快就以上内容仔细研究,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流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复购事项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尚有待观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瑞晟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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