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公告日,股东石华辉先生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4,024,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51%。本次补充质押后,石华辉先生累计已质押股份8,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04%,占公司总股本的1.23%。
●截止公告日,石华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圣投资”)共累计质押股份数为76,55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3.23%,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信息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石华辉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股份补充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补充质押后,石华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煤机械集团、巨圣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人,石华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煤机械集团、巨圣投资质押情况如下:
石华辉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质押期限内,若出现平仓风险,石华辉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目前,石华辉先生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因素。
2、石华辉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东补充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补充质押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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