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股票简称:维远股份公示序号:2024-04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上市以来股票价格平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利华益维远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建立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下称“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早已2020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急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情提醒第七款”。
依据应急预案,大股东以及控制的企业、控股股东必须在公司回购股份具体办法实施完毕后接连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净资产时采用加持企业股票方法稳定股价。我们公司上一轮稳定股价对策已经在2024年7月10日实施完毕,自2024年7月11日起止2024年7月24日止,企业股票已经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做到开启稳定股价对策的启动标准。
依据应急预案,一定会在开启运行稳定股价对策标准之日(2024年7月24日)起10个交易日内与大股东以及控制的企业、控股股东科学研究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在履行完毕有关内部结构决策制定外部审核/备案手续(如果需要)后实施,并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立即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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