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601996股票简称:丰林集团公示序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广西省丰林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7月5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大会,并且于2024年7月22日举办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打算把2021年执行复购并存放在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24,708,384股股份所有给予销户,并进一步减少公司注册资金,与此同时受权董事长或者其特定人员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告债权人缘由
公司在2020年10月28日举行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允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以执行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结束后36个月无法执行上述情况主要用途,没有使用一部分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后进行销户。详细企业分别在2020年10月29日和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3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0-035)。
2020年12月7日,企业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021年10月26日进行复购,具体回购公司股份24,708,384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比例是2.16%,复购最大价格是3.57元/股,最低价位为2.69元/股,复购均价为3.07元/股,应用资金总额为75,791,190.12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详细企业分别在2020年12月8日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丰林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4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示序号:2021-062)。
综合性企业现在情况,为了维护企业的价值和股东权利,提升公司资本结构,企业拟向复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24,708,384股企业股票所有给予销户,进一步减少公司注册资金。公司已经分别在2024年7月6日、2024年7月22日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权销户结束后,公司股权数量会由1,145,622,800股调整为1,120,914,416股;注册资金将从原来的1,145,622,800元变成1,120,914,416元。
二、需债务人了解相关信息
此次企业注销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库存股可能导致企业注册资本减少,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电话者自本公告公布的时候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务文件和相关凭证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关贷款担保。债务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以上权益的,不会影响其债权实效性,有关负债(责任)会由结合公司原债务文档的承诺继续履行合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凭证实债务关系存有的合同书、合同及其它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企业申报债权。
1、债务人为企业法人,需另外带上法人代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档加盖单位公章;由他人申报,除了以上文档外,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债务人为自然人,需另外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他人申报,除了以上文档外,还须携带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日期:2024年7月23日起45日内(工作日之内8:30—12:00,13:30—17:30,休息日及法律规定节假日除外)。以送达方式申报,申请日以寄出去日为标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眼。
2、联系电话:
联络工作人员:证券事务部
详细地址:广西省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路1233号广西省丰林板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71-6114839
电子邮箱:ir@fenglingroup.com
邮政编码:530221
特此公告。
广西省丰林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96股票简称:丰林集团公示序号:2024-035
广西省丰林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示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7月2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广西省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路1233号丰林集团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此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由董事会集结,老总因国家公务导致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SAMUELNIANLIU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资质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5人,董事长刘一川老先生、独董黄杨先生因国家公务缘故未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李红刚老先生当场列席会议,所有高管人员和北京市奋迅法律事务所印证侓师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提案名字:《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对此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提案;
3、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状况:无;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4、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奋迅法律事务所
侓师:翁李振龙、耿珂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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