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8股票简称:广钢汽体公示序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广州市广钢汽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7月16日接到董事长邓韬老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建议状况
为持续贯彻“以投资人为根本”的经营理念,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共享并体会到企业的发展成果,根据对企业稳定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念,在满足《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邓韬老先生提议公司实施2024本年度中后期年底分红,实际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以企业未来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提议向公司股东派发现金年底分红总金额依照不少于2024年上半年度合拼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0%明确,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股。
邓韬老先生承诺将在企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投反对票。
二、其他情形表明
董事会觉得以上建议合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持续发展的必须。公司拟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将这些建议产生实际提案同时提交股东会、职工监事、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建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有待观察,企业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钢汽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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