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6股票简称:宏盛河南科进公示序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宏盛河南科进塔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宏盛河南科进”)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以邮件方法下达通知,并且于2024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融合通信的形式举办。此次股东会应参加执行董事11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11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执行董事赵永志老先生组织,整体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及总法律顾问出席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允许赵永志老师为第二届董事会老总,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表决结论:允许11票,抵制0票,放弃0票。根据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组员为:郁向军、周卫、张军利,在其中郁向军任主委;发展战略委员会为:赵永志、丁刚、周卫,在其中赵永志任主委;候选人委员会为:张军利、周卫、丁刚,在其中张军利任主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员为:周卫、丁刚、张军利,在其中周卫任主委。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允许曾欣欣女性为财务经理,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日起计算。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允许丁刚老师为经理,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表决结论:允许11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允许游晓老师为副总,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日起计算。
3.允许张建华老师为副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日起计算。
4.允许仇恒观老师为董事长助理,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河南科进塔杆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96股票简称:宏盛河南科进公示序号:2024-042
宏盛河南科进塔杆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一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宏盛河南科进塔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宏盛河南科进”)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以邮件方法下达通知,并且于2024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融合通信的形式举办。此次职工监事应参加公司监事5名,真实参加公司监事5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整体公司监事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沙志昂老先生组织,董事长助理出席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允许沙志昂老师为第二届监事长,任期自此次职工监事表决通过之日到第二届职工监事期满之日起计算。
职工监事表决结果: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根据该议案。
宏盛河南科进塔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1096股票简称:宏盛河南科进公示序号:2024-040
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6月2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山东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赵永志老先生组织。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1人,参加11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5人;
3、董事长助理出席本次会议;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选购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1、关于企业董事会换届暨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企业董事会换届暨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董的议案
3、有关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竞选第二届职工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2、3、4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德恒(济南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肖彬、王思琪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质、会议审议事项和决议程序流程、大会表决结果均达到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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