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8股票简称:美芯晟公示序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美芯晟”)于2024年5月20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企业在确保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执行、不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其保证募资安全的情况下,应用最大总额不超过10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支付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达到保底规定的投资产品(包含但是不限于保本理财、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存定期、大额存款、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使用年限自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之内合理,在前述信用额度及时限范围之内,资产能够循环系统翻转应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5月22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5)。
一、募资现金管理业务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设立状况
前不久,企业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商务中心区机构专用证券公司设立了募资现金管理业务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定会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没有下一步选购方案时能销户之上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以上帐户将专门用于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清算,不容易用于存放非募资或作为其他用途。
二、风险管控措施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支付结算业务流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业务新产品的工作进展等,如经评估发觉或分辨存有不利条件,应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与此同时,公司法务部、独董及其职工监事均有权进行监管和定期维护,最大程度地操纵经营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财产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要在合乎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募投项目正常的执行及募资安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企业资金正常的资金周转和主营顺利开展。企业对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产品收益,为公司发展和股东牟取大量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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