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3月21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在满足相关基金的分红标准前提下,本基金每一年利润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度比例不能低于本年度能够分派利润的30%,此次基金收益分配合乎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中银收益混和A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每一份基金认购可供分配利润为0.2619元,中银收益混和C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每一份基金认购可供分配利润为0.2526元。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利益备案日当日合理认购或转到基金认购不享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利益备案日当日合理赎出或转走基金认购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2、代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软件(即场地)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也只能是股票分红。代管于工商登记注册系统软件(即场内外)的基金认购分红方式可以为股票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法,本基金默认利润分配方式就是股票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内外除权除息日的份额净值为计算标准明确追加投资市场份额。
3、拥有场内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点改动分红方式,这次年底分红确定的形式将依照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没有2024年3月25日)最终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标准。请投资者根据中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确定分红方式正确与否,若投资者通过中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载的分红方式和相关销售机构记载的分红方式不符合,以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载的分红方式为标准。如投资人期待改动分红方式的,请尽快在2024年3月22日15:00前至市场销售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4、权益分派期内(2024年3月21日至3月25日)中止本基金的跨系统转备案业务流程。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别的相关信息的投资人,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资询相关的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的分红造成份额净值转变,始终不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股票基金长期投资。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主要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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