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股票简称:内蒙新华公示序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1月2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乌海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由董事长秦建平老先生组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8人,参加8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的参加;别的公司高管出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应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均是一般提案,早已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德恒法律事务所
侓师:李旭、王蕾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当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此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此次会议的提案及其决议程序流程、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23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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