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1股票简称:奇安信公示序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西城西直门外大道北26号楼奇安信安全管家多功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齐向东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徐文杰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聘用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以上提案1归属于普通决议提案,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表决通过;
2、以上提案1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侓师:马天宁、白冰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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