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股票简称:博杰股份公示序号:2023-063
债卷编码:127051债卷通称:博杰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11月13日在下午14:50;
(2)网上投票时长:根据深圳交易所系统实现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早上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市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工业厂房2楼培训室;
3、召开方法:采用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王兆春老先生;
6、召开的合法、合规: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列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意味着11人,意味着股权81,326,6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数量1的58.9861%。
1复购专户里的股权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5人2,意味着股权81,000,1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8.7493%。根据网上投票股东6人,意味着股权326,5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368%。
2包含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
2、中小投资者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委托意味着7人,意味着股权326,6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369%。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3,意味着股权1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人,意味着股权326,5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368%。
3包含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
3、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出席了此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此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对会议议案展开了投票选举,决议并且通过如下所示提案:
1、表决通过《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81,271,0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票数的99.9316%;抵制55,6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票数的0.0684%;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票数的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27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82.9761%;抵制5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17.0239%;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市)法律事务所欧阳婧娴侓师、韩雪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其总结性建议为: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当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此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此次会议的提案及其决议程序流程、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决议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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