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股票简称:明阳智能公示序号:2023-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4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万余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余元(含)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得超过12月。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31)。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3年8月,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3,568,601股,占公司当前总市值(即2,271,983,706股)的0.16%,复购交易量最大价格是17.40元/股,最低价格为14.91元/股,付款资产总金额为60,120,104.99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止,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股份9,635,10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42%,复购交易量最大价格是17.99元/股,最低价格为14.91元/股,付款资产总金额为166,109,458.99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别的表明
企业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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