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股票简称:工业富联公示序号:临2023-08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郑州富士康工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0月18日接到董事长郑弘孟老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信件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议回购股份的主要原因
董事长郑弘孟老先生根据对公司未来不断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价值的认可,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提高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自信心,同时促进企业平稳持续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紧密结合在一起,建议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股份回购。购买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度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建议具体内容
1、复购股份的种类及方法: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处:股权激励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无法在此次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3年之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并未所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销户。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3、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后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人民币(含),总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含)
5、回购股份的价钱: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复购资产的源头:企业自筹资金
三、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交易公司股权的现象
郑弘孟老先生在此次建议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公司股权的现象。
四、建议人们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郑弘孟老师在复购期内暂时没有很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执行增减持计划,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承诺事项的需求立即相互配合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建议人服务承诺
建议人郑弘孟老先生服务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董事会尽早举办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宜,并对此次决议回购股份事宜投反对票。
六、风险防范
企业将尽快就以上内容仔细研究,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流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复购事宜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尚有待观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富士康工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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