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股票简称:海汽集团公示序号:2023-1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海南省海汽运送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商务大厦5楼2号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荣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在其中刘海荣、林顺雄、王修奋、李永青、何冰、羊荣良、陈大众、段华友参加现场会议,独董韦飞俊以通信方式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5人;在其中公司监事李轩、孙诚、吴镇李参加现场会议,符索秋、云颖以通信方式参加。
3、董事长助理李永青出席了本次会议;集团公司所有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拟公开挂牌方法出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审理定安县汽车站新项目银行借款相对应资产抵押的议案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提案,依据公开投票,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此次会议议案属于非关系提案,不属于关系公司股东。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侓师:刘入江、吴凌风侓师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汽运送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7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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