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600617900913股票简称:国新能源国新B股序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初次加持的时间及方法、加持的数量和占比:上海市晋燃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海市晋投”)系山西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华新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新燃气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市晋投于2023年12月14日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加持企业股票10,00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0.0007%,加持总金额rmb41,600元。
●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额度经营规模、加持方法、执行时限等基本情况:自增持计划公布的时候起6个月,上海市晋投拟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加持本公司股份,总计增持股份不少于650亿港元,不得超过1,300亿港元(含此次加持总数)。
●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增持计划早已山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产生变化或制度要素,导致不能做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股份资本金无法及时,造成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股价不断起伏超出预算造成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12月14日,企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市晋投的通知函,上海市晋投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加持企业股票10,000股,加持总金额rmb41,6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主体名称:上海市晋燃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加持行为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总数、占股比例:此次加持实施后,上海市晋投未持有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华新燃气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36,526,026股(含华新燃气集团公司转融通外借股权,相同),占公司总股本46.19%。
(三)加持行为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告披露此前12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此次加持状况
(一)此次加持股东、时长、方法、加持的数量和占比
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市晋投于2023年12月14日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加持企业股票10,000股,加持额度41,600元,总股本的比例是0.0007%。
(二)此次加持前后左右华新燃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仓情形
注:以上占股比例末尾数上如有所差异,均主要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加持行为主体是不是明确提出后面增持计划
上海市晋投拟自增持计划公布的时候起将来6个月,继续通过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加持企业股票,总计增持股份不少于650亿港元,不得超过1,300亿港元(含此次加持总数)。
三、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效果:根据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念和对企业价值的认可及股市转变状况等客观现实,秉着共同推动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上海市晋投加持企业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法: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加持企业A股个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总数:本次拟总计增持股份不少于650亿港元,不得超过1,300亿港元(含初次加持总数)。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钱
此次加持上海市晋投将依据金融市场整体趋势及对企业股票估值的有效分辨,同时结合企业股票最近价格调整状况,谨慎明确加持价钱,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时限
自增持计划公布的时候起6个月,在遵守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执行。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如上市公司因策划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内以上,增持计划将于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规划的资金分配:此次加持资金来源为上海市晋投已有或自筹经费。
(七)此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方法和其他要求: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增持计划早已山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
(八)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上海市晋投承诺在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九)此次加持前,华新燃气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总计持股比例为46.19%,初次加持与后面加持占比合计不超过1%(含此次已增持股份)。
四、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此次增持计划合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后面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发生改变或制度要素,造成此次增持计划执行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股份资本金无法及时,造成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股价不断起伏超出预算造成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性情况,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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