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1股票简称:志邦家居公示序号:2023-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1月1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安徽合肥庐阳工业园区连水道19号行政楼101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孙志勇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对此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宜展开了投票选举。在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以无记名决议的形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告中列明的事宜展开了投票选举,并进行监票、记票,待网上投票结论出示后,监票人、计票人、印证律师对公开投票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决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孙娟女性、财务经理王志辉老先生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改企业经营范围并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依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获得根据。之上提案都以特别决议根据,得到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深圳天禾法律事务所
侓师::卢贤榕、梁爽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均有合法资质;本次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15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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