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股票简称:杭州热电公示序号: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的相关情况简述
公司在2023年9月4日接到持仓5%以上的股东杭州实业公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杭实集团公司”)发送的《关于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的通知》,获知杭实集团公司与浙江金丰纸制品厂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丰集团”)于2023年9月4日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杭实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杭州热电的6,400万股股份(约16%股份)无偿划转至杭实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丰集团。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此次股权无偿划转已经获得杭实集团董事会准许。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详见公司在2023年9月6日公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无偿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57)。
转让方杭实集团及购买方华丰集团已经在2023年9月8日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布了《杭州热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让方)》《杭州热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文档。
二、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第五十五条要求:“收购方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并未完成相关股权过户的,应当及时做出公示,说明原因;在没有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内,理应每过30日公示有关股份过户申请办理工作进展。”到目前为止,此次无偿划转事项正在办理中,未完成有关股权过户。
三、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事宜正在办理中。企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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