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股票简称:珠海冠宇公示序号:2023-094
可转债编码:118024可转债通称:冠宇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浙江省冠宇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江省冠宇”)。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此次企业为分公司浙江省冠宇做担保金额预估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已经实际为浙江省冠宇所提供的担保余额金额为35,904.24万余元(没有此次贷款担保)。
●此次贷款担保有质押担保。
●此次贷款担保早已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为了满足浙江省冠宇生产制造经营需要,2023年9月25日,珠海冠宇充电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与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分行(下称“中信盐粒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冠宇向中信盐粒分行申请办理股权融资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之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依次表决通过,独董发布了确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务人: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分行
借款人:浙江省冠宇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珠海冠宇充电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被贷款担保最高债权额:本钱rmb40,000.00万余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担保费、过户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海牙认证费、翻译费用、执行费、保护保险费用等)和其他任何应付花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借款人依实际业务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实际业务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单独计算。
四、贷款担保的原因和重要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冠宇做担保,是为了达到浙江省冠宇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的、长期运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清偿债务水平,与此同时,浙江省冠宇就得担保事项为珠海冠宇给予质押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浙江省冠宇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贷款担保。
五、总计对外开放担保额度及贷款逾期贷款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总计对外开放担保余额为163,925.74万余元,所有为对公司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24.72%,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是8.28%。企业无贷款逾期及涉及到诉讼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充电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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