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1月25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
2.基金募集状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信息披露费、会计费和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私募投资与研究部门领导拥有该只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间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销售机构审理申购申请办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成功,而仅供参考销售机构的确收到申购申请办理。申请办理是否存在效用以股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标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去本基金代销机构的服务网点交易确认状况,还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客户服务热线(4006511717)查看交易确认状况。
(2)本基金单一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数不能做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基金运作过程中因股票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托管人没法给予操纵的情况造成处于被动做到或者超过50%除外。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从其规定。
(3)自《基金合同》起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启动管理方法本基金。
(4)基金托管人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以后申请办理认购及赎出,在确认认购开始和赎出起始时间后,基金托管人需在认购、赎出对外开放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按照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原则、慎重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项目投资本基金一定赚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是预兆在未来主要表现,基金托管人管理工作的其他基金的盈利并不构成对该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基金托管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投资者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除此之外,本基金以1.00元原始颜值开展募资,在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存有企业份额净值跌穿1.00元原始面值的风险性。
渤海湾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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