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股票简称:宏华数科公示序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月2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市宏华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金小团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俞建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WANGXI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提案名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02提案名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3提案名字:《董事会议事规则》
1.04提案名字:《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05提案名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06提案名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是一般提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
侓师:沈建萍、李勤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觉得:
杭州市宏华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加入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事项,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表决结果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宏华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月23日
●上报文档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二)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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