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股票简称:格力地产公示序号:临2023-087
债卷编码:185567、250772债卷通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1月2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珠海石花西街213号格力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由企业董事长陈辉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合乎《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8人,参加8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列席会议;别的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企业《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企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企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5、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提案名字:有关决议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表决通过,其中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2/3左右根据;其他提案均是一般决议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君泽君(珠海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赵瑜、陈晓菲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此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召集人和参加股东大会决议工作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理,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对提议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20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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