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08股票简称:永茂泰公示序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股东会集结,董事长杨雷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6人,执行董事刘建、朱永、张志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章妙君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3、董事长暂代董事长助理职位,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8、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9、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列席会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别的提案均是普通决议提案,由列席会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全部提案都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全部提案均不属于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一致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
侓师:陈理民、沈瑶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工作人员资质、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质均合理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永茂泰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18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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