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股票简称:绿康生化公示序号:2023-119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举办期内不会有否定或调整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选举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报告状况
绿康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绿康生化”)于2023年10月26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取决于2023年11月14日15:30举办企业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112)。
公司在2023年11月3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一天,董事会接到大股东上海市康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市康怡”)递交的《关于增加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上海市康怡建议将这些提案作为临时提议,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1月4号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17)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5:30逐渐。
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11月14日。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网络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举办地址:企业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形式: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6、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董事长赖潭平先生
7、大会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一)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2人,意味着股权总共96,167,99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1.8779%。依据现场会议的统计数据和网上投票结论,出席本次会议工作的人员如下:
1、当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的人员
进行现场参加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人,意味着股权68,938,51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4.3575%。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人,意味着股权53,396,931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4.3575%;当场参加但是通过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人,意味着股权15,541,58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0%,其决议状况记入网上投票结论。
2、参与网上投票工作的人员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5人,意味着股权42,771,068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7.5204%。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中小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意味着股权287,9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1852%。
在其中:进行现场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及中小股东委托代理人共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通过互联网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意味着股权287,9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1852%。
三、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提议1.00《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95,918,59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407%;抵制249,4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59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38,500股,允许38,5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3.3727%;抵制24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86.627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本提议为特别决议提案,早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提议2.00《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38,5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3.3727%;抵制24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86.627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本提议为普通决议提案,早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根据。
提议3.00《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95,918,59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407%;抵制249,4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59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38,5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3.3727%;抵制24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86.627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澄澈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均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澄澈则正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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