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股票简称:华数传媒公示序号:2023-048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议决议。
一、召开工作会议基本概况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4:30。
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11月14日
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浙江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基地B座902。
(3)召开方法: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用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倘若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投票选举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数传媒”或“企业”)股东会。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董事长鲍林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大会除权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的参加状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8人,意味着股权988,391,05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53.3420%。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1人,意味着股权675,088,04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6.4335%;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7人,意味着股权313,303,00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6.9085%。
(2)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印证侓师参加或出席了此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状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决议并获得了如下所示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983,266,05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15%;抵制5,125,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在其中,中小股东(除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之上股权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21,507,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0.7562%;抵制5,1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9.2438%;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海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983,413,45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4%;抵制4,977,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3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为入选。
在其中,中小股东(除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之上股权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21,654,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1.3097%;抵制4,97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8.690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浙江省天册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张声、孔舒韫;
3、总结性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与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决议;
2、浙江省天册法律事务所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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