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证券简称:若羽臣公告号:2025-00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2日,广州若宇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公共股。股份回购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10元/股(含)。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4年12月4日及2024年12月6日。(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相关公告,如《回购报告》(公告编号:2024-1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现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度
截至2025年1月8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1648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回购最高成交价为2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5元/股,总成交额为43.465.140.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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