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技公告号:2024-102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他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5月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信息网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公司已完成公司第四阶段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授予非交易转让,非交易转让股份总数为802.5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实施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度公告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规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是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部分人民币A股普通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号:2022-113),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已届满。自2022年5月6日起,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期间,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6、766、310股,占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0.3804%,最高成交价为42.6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47元/股,累计支付金额为25.69.61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部分人民币A股普通股,以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号:2024-088)。截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已经到期。公司自2024年1月11日起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期间,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15、436、229股,占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0.8567%,最高成交价为21.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1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30039.01元(含302.01元)。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转让转让的股份为802.50万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20日股本总额的0.45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01、978、317股的0.453%。股份来自公司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计划的制定用途无差异。非交易转让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14、177、539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转让
1、开立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第四阶段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国轩高科技有限公司-第四阶段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为08943****。
2、认购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目标股票规模不超过1.1万股,转让价格为1.70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7万元,以“份额”为认购单位,每份1.00元。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900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目标股票数量的81.82%;预留股份不超过200.00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份的18.18%。
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起,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股权分配。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价格从11.70元/股调整为11.60元/股。详见《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4-049),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人数为468人,实际认购份额为9309.00万,认购资金总额为9309.00万元。2024年12月11日,中审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中环验字(2024)330014号《验资报告》,审查了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12月5日首次授予参与者认购股份的资金支付情况。认为:经审核,截至2024年12月5日,贵公司已收到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支付的总资金9309.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收到位。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是法律法规允许的合法工资、自筹资金和其他方式。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预付款、担保、贷款等财务资助。除上述股权分配价格调整外,实际认购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一致,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份数额上限。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转让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2024年12月24日,公司开立的“国轩高科技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回购股份以非交易转让形式转让至“国轩高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转让股份802.50万股,占公司2024年12月20日股本总额的0.4453%。公司所有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获得的股份权益对应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得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次公司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名称之日起计算。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持股计划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参与者的岗位职责、过去的贡献和业绩、未来的业绩目标要求,将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分为两类,并对解锁安排进行了差异化设置。第一类参与者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份分为3期解锁,锁定期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二类参与者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份分为3期解锁,锁定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终标的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每期解锁的目标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每年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
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使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健先生的儿子李陈先生,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将避免表决。除上述人员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没有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有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有一致行动安排。
2、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将避免表决。员工持股计划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有一致行动安排。
3、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晨先生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泉先生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议相关事项时,将避免投票。任何单一持有人都不能对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公司和董事
4、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的独立核算和经营,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有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员工持股计划与现有员工持股计划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权益不合并计算。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在等待期内完成服务或者符合规定业绩条件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股权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公司的公告和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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