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证券简称:三峡旅游公告号:2024-10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前期,湖北三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交通长江游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游轮公司”)收到宜昌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转发2024年文化旅游设备更新项目清单的通知》(宜发改革投资〔2024〕156号),长江游轮公司“长江三峡省际度假游轮旅游项目”被列入2024年宜昌市文化旅游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清单,预计将获得4726.00万元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2024年10月21日,长江游轮公司收到宜昌市财政局拨付的172.25万元专项资金。详见2024年10月23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政府补贴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024年12月18日,长江游轮公司收到宜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专户转入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953.7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已全部到达。政府补贴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贴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贴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是指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用于购买、建设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是指除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外的政府补贴。上述补贴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
2.补贴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应减少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以来。
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应当区分补贴资金的所有权期限和是否与经营活动有关。政府补贴用于补偿企业未来成本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入,并在确认相关成本或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贴用于补偿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计入其他收入;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上述政府补贴为2953.75万元,收到后确认为递延收益。
3.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补贴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4年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政府对补贴的批准;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让凭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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